3月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北京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代表国务院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其中,在今年的重点工作中提到将制造业等行业现行16%的增值税税率降至13%。那么对于再生铝行业影响几何呢?
笔者认为其影响,应该从原料、加工、下游三个角度来分析。
首先,原料端方面,再生铝行业原料中以废铝为主,辅以少了A00铝锭。其中,废铝又以社会回收旧料为主。以目前可参考的财税【2015】78号文为例,退税的基础点由16%降到13%。按即征即退30%计算,实际交税16-16*30%=11.2。当增值税降至13%后,实际交税:13-13*30%=9.1。两者相差:11.2-9.1=2.1,故而实际降税仅2.1%。另外考虑部分省份对于再生铝行业有支持政策,实际税点仅7%左右,那么其实际税点降幅将更少。从整个再生铝行业来看,从一定程度上拉近了企业之间的起跑线。同时,还需注意的是,从降税到返税政策的变动需要时间,而实际市场因为缺少发票,发票税点降幅可能减少,这都是返税政策中存在的变数。